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0-12-18点击数: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

本细则所称学生是指我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下简称入伍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学校就读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复学后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每年(理科:4500元/年;文科:4300元/年)

资助对象:在校生、入学新生、应(往)毕业生(含直招士官)

第二章 受助年限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补偿范围之内。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的年限;退役后考入学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的年限。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发放

学费补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应征报名的学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校将补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校的入学新生,到学校报到缴纳学费后,学费补偿程序按第七条执行。

第四章 管理

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第十条 被部队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学校复学,已补偿的学费由学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收回资金及时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经费。

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件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就读高校

高校隶属

关系

□中央

□地方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

学制

年级

院系班级

学号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县

(市、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申请补偿或代偿(学生本人填写,只可选择一项)

□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纳学费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学生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高校审核情况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兵役(□士兵 □士官),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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