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处(室)、部(馆):
经学院研究,现将2008—2009学年寒假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1月5日起放假,3月7日—8日报到,3月8日晚各系清点报到学生人数,并报学生处、教务处,3月9日上课。
(二)教师1月5日起放假,3月6日上班。机关、后勤职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适当安排轮休。
二、假期要求
(一)放假期间,是学院治安管理、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的重点时期,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办公室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的假期。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后勤处、西区综合办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院性的安全大检查,尤其要重视消防安全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节日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门卫管理,做好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加强巡回检查,清理闲杂人员,维护稳定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后勤处要组织人员切实加强对校园基础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饮食服务中心要安排好假期食堂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及饭菜质量;动力服务中心要做好部分场所、设施的停暖准备,确保按期停暖,并保证停暖期间的供暖设施的完好,同时,要确保其他工作、生活场所假期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停暖期间,学院将开放办公楼会议室、招就办洽谈室、继教院部分教室,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校园管理中心要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保证节日期间校园干净、整洁;国资(基建)处要抓紧做好各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展,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扫尾工作和假期工作的安排。教务处和各系要及时完成阅卷、登分、学生成绩通知书的寄发等工作,组织好学生计算机中级操作员考试;后勤管理处、学生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学生处、团委要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寒假生活。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用车;院办、计财处、保卫处等重点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以上各部门的值班计划于1月4日前报送院办);假期有工作任务的部门要继续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相关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各部门要利用假期,对下学期的工作做好统筹考虑,要重点做好下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加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度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寒假。
三、值班安排
为保证正常工作及安全,学院东、西区均设值班室。
(一)东区值班室设在学院总值班室,电话:7941292,夜间值班设在保卫处值班室,电话:7941332。
(二)西区值班室设在西区综合办公室,电话:7941034,夜间值班室设在保卫处治安室,电话:7941039。
(三)值班人员见附表。
(四)院办、计财处每周二、五上午值班,办理有关业务。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当班时出现的问题及上级交办的事项,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学院保卫处、督导处将对值班情况进行考核,对值班人员不到岗、值班时不认真巡回检查、当班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等值班失职行为将追究责任。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六)假期车辆由院办负责调度。电话:周定潮:7941426;杨雄:7941640。
附件:2008—2009学年寒假总值班表(见OA)
二○○九年一月二日